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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派遣和岗位外包的比较

发表日期:2017-06-07 11:03文章编辑:admin浏览次数: 标签:    

    自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实施以来,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被限制在企业员工总数10%以内,这让很多企业犯难了。主要有以下3种企业困境:1、国有企业受限于编制管控,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是突破编制的较好办法;2、民营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,更多考虑的是弹性用工控制企业风险;3、外资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,更多解决的是全球人力成本规划的限制问题;这三类企业都有劳务派遣用工的需求,但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几乎斩断了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念想,让正在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企业犯难了,像沈阳苯板用工困难一样。
 
    我们了解到:“要做到合法用工,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企业就要采取办法,让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合法化”而劳务派遣转岗位外包是最合适的一种。劳务派遣和岗位外包的共同点:
一、用工单位均无需与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
二、都是规避对用工编制、工资总额的控制的手段
三、一般情况工作地点都是在用工单位 通过劳务派遣和岗位外包的比较,劳务派遣转岗位外包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是最小的,也最具操作性。不管是国企、外资和民营企业,将劳务派遣员工收归自有是很困难的,而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转换成岗位外包才是大势所趋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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